在 2011年1月2日 下午5:26,Caius 'kaio' Chance <kaio(a)fedoraproject.org> 写道:
第一個用 Conflict 不過根據指引是不鼓勵的,因為令包與系統其他包好好相處是套件維護者的責任。
第二個不應該存在,作為套件維護者,應該對發行版提供的依賴有概念,然後選出合適的依賴,而且打出萬用包(用於多個發行版)是不好的。
K410
Rgds, Caius 'kaio' Chance -
http://fedoraproject.org/wiki/user:kaio (sent
from mobile device)
On 02/01/2011 6:44 PM, "杜宏羽" <dongfengweixiao(a)gmail.com> wrote:
> 一共2个问题:
> 1.明确在包信息中告知和某软件包冲突
> 2.在包信息中确定一个并行的依赖。即比如依赖1和依赖2,只要系统中存在一个就
> 可以。
第二种情况还是有实际需求的,比如有很多Java程序可以在openjdk或者sunjava任何一种环境下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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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st Regards,
Jin Y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