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7/26 Caius Chance <me(a)kaio.net>:
2012/7/26 microcai <microcai(a)fedoraproject.org>
> 在 2012年7月26日 下午3:25,Caius Chance <me(a)kaio.net> 写道:
> > 這是合理的分工作業,開發者主要開發、文檔作者主要寫英文文檔、翻譯者主要做翻譯;一個人有多於一樣技能應是 bonus,不是 requirement.
>
> 呃, at most time it's *requirement* . 特别是在天朝
>
我的意思是,如果那些軟件是你寫的,那你要把它定為 requirement 是你的事。
? 大神貌似没理解我的话。
在天朝工作,那必须全能,啥活都你去干~~~boss并不会因为多了一个工作就多招一个人,而是继续让你兼职。